简介: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拒退押金、恶意搭售,最高将面临50万元罚款,恶意刷好评、擅自删差评也被明令禁止,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