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2007年商务部等六部门颁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为切入点,利用2005—2015年中国文化产业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中国文化贸易政策对所选择文化细分产业竞争力的作用效果。所使用的双重差分法符合平行趋势假设,表明文化贸易政策的制定不存在事先的挑选赢家行为,并且结论通过了工具变量法和改变代理变量两种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中国文化贸易政策可以显著提升所扶持文化产业以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为表征的产业竞争力,其中对文化产品质量即文化产业的内容创新能力提升程度较大,对文化产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小且政策时滞期长,同时政策出口促进效果大于对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效果。
简介:<正>笔者曾在《安徽财税报》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发表过一篇《偷税和偷税罪》的小短文。事隔两年后,想就这个问题再谈自己的一点看法。一、偷税应该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01条对偷税的定义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为偷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63条对偷税的定义是:“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