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定性不明,造成与此相关的权利归属和权利行使纠纷增多。关于体外胚胎的法律属性有主体说、客体说、中介说三种观点。首先,中间体不可能存在,因为人和物是民法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只要整个社会没有发生巨变,这二者作为民法的基本范畴和逻辑体系仍然适用。其次,体外胚胎没有神经和大脑,没有自我意识,不能满足作为主体的生物属性要求;不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就不能成为义务的承担者,不能满足作为主体的法律属性要求。所以体外胚胎只能作为权利客体,但由于其有发展为人的潜能,是一种特殊的物,在未来民法典的编撰中,应将体外胚胎放于"物"章节,并规定若胚胎在母体中成功着床发育成胎儿,那么对胎儿的保护就应溯及到受精时。
简介:摘要高职的学生成分比较复杂,管理难度加大,班主任要采取目标管理法,选好班干部,公平评价,加强爱心,和任课老师家长联系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搞好班级工作。
简介:3月22日,教育厅高校就业工作评估小组来我院评估检查就业工作。姜侦报副院长详细介绍了学院就业工作情况。调查小组在认真查看学院的评估资料,实地考察了学院的办学条件、设施等情况后,对我院就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评委们认为,学院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制度完善,措施到位。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特色鲜明。评委们特别指出,学院提出的“培养一个学生,造福一个家庭”的口号使他们非常感动,这深刻体现了学院领导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三个代表”的真正体现。评估组还对学院工作提出了建议,要求学院在就业形势好的情况下,立足长远,鼓励学生自主创业,以适应就业市场环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