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还警告世人:
除非我们虔诚地不间断地祷告,类似的瘟疫将把它可怕的触角伸向我国,并且打击和吞噬人们的生命。这同样有例可证:“对那些固执的人和铁了心不想悔过的人,他就要作相反的事,这已经被法老王、所多玛的五座城以及其它不知道悔改的人的结局所证明,他们最终被永远地消灭了。”(注:RalphofShrewsbury,Intercessionaryprocessions(2),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3.) 鉴于此,教会制订了详尽的行动方案,“各主教和其它属于司祭品级的人,都要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弥撒和组织布道,同时还要在每个周三和周五组织游行;另外还要作其它虔诚赎罪的、谦恭而顺从的公务。”(注:ThePriorofChristchurchofCanterbury,Theimportanceofprayer,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4.)并且,与这些忏悔活动相配合,教会自己还不断的进行特赦,以增加民众的信心,“促使”上帝的宽恕。教皇1349年授予英国人3个月的特赦期,(注:ThomasBurton,TheplagueatMeauxAbbey,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p.68-69.)酝酿英国人临终前可赦免其罪过,当然这种权利仅仅限于一次,但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告解人。(注:HenryKnighton,“TheplagueaccordingtoHenryKnighton”,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77.)在英国国内,上至教省,下至堂区都规定了1个月或4个月不等的特赦期,只要特赦对象“他们已经对自己的罪孽进行了反思、忏悔和供认。”(注:WilliamZouche,Intercessionaryprocessions(1),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2.)并且,各主教“可以根据他们自己的数量增加豁免,只要作到最适合就可以。”(注:ThePriorofChristchurchofCanterbury,Theimportanceofprayer,In:Horrox,transanded.,TheBlackDeath,p.114.)
应该说,教会对瘟疫的防治是尽心尽力的。但由于对瘟疫流行特点的不了解,这些措施对于控制瘟疫来说成效甚微。
二
那么,这种在今人看来几乎是毫无效力的解释和应对何以流行?这就与基督教的“神谴”思想有关了。在《圣经?旧约》之《创世纪》中,人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为上帝创造后被安排在伊甸园。他们可以随意吃园中树上的果子,只是不能吃智慧树上的果子。但后来由于受到蛇的引诱,夏娃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并让亚当也作了同样的事,这就违背了上帝的意志。因此上帝惩罚了蛇和人,并将人赶出了伊甸园。(注:《创世纪》第3章,第14-19节。)这就是基督教“原罪”的来源。但是,《旧约》并未过分地渲染“原罪”思想,也没有对人类始祖所犯下的“原罪”与人们的“本罪”作出严格的划分。但是,在基督教中,“原罪”的思想非常明显地突出出来。奠定基督教神学基础的圣保罗在《新约?罗马书》中论道,“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中世纪西欧基督教正统神学的奠基者奥勒利乌?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则进行了更加系统的论证,他说,人类始祖滥用了上帝所给予的信任,由从善走向了从恶,这种从恶的倾向不仅使得他们自己遭受了惩罚,还给他的后代带来了世代遗传的“原罪”。人类从出生之时起,就继承了始祖堕落的本性,必然犯下“本罪”。就这样,“‘原罪’的地位非常明显地突出起来,乃至成为整个基督教信仰的起点和前提。”(注:赵林:《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发展的逻辑线索》,《世界宗教研究》,1996年第4期,第121页。)
在“原罪”思想下,基督教的尘世人生也就成为了一种罪感的人生:人类在尘世的生活只是一个过渡期,是人类赎罪的过程,赎罪的目的是重返天堂;耶稣的死就是在为人类赎罪,是人类承担罪恶和苦难的极端象征。耶稣死后三日复活,要求人类信仰上帝,行善免恶,等待末日审判的到来。届时上帝将按照各人行为施行报应。信上帝者上天堂,行恶者则下地狱。在这种赎罪的过程中,带着“原罪”罪责的人类不时犯下“本罪”,而上帝也不时对之进行惩罚。但是,在原始基督教中,上帝的惩罚对象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上帝的子民和上帝子民的敌人,并且与“末日审判”中对基督敌人那种毁灭性的惩罚纠缠在一起。而随着基督教信徒的增多和教会地位的渐趋稳固,原先基督教团体那种为末日审判来临作准备的传教活动被渐渐偏置和反对,上帝对人类“本罪”的惩罚与那种对敌人毁灭性的“绝罚”严格地区别开来,并在中世纪正统神学家那里成为一种有利于人类更彻底赎罪的途径。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允许恶的存在是为了从中引出善。“罪恶从而成为宇宙中的一种结构,而且是对善良的人很宽容的一种结构。”(注:〔法〕罗贝尔?穆尚布莱着:《魔鬼的历史》,张庭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中世纪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iunas)也认为,虽然上帝对于悔罪的人将免降永远的刑罚,可是某些今生暂时的刑罚,是补偿罪人对上帝的亏欠。这样的刑罚也能使人避免将来犯罪。这就是“悔改的果子”。(注:张绥着:《中世纪“上帝”的文化——中世纪基督教教会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页。)这样,警示、告诫、拯救成为神谴理论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甚至一些尘世的磨难被视为上帝的恩惠。比如麻风病就是如此,麻风病人此世的痛苦会抵消掉来世的苦难。(注:JosephP.Byrne,TheBlackDeath,London:GreenwoodPress,2004,p.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