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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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徐先锋

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13000



摘要:为适应新形势下司法体制的改革工作,必须做好案件监督管理。目前,案件监督相关部门面临一系列问题,如重心转移、办案组织形式的转变、安全问题等。安全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底线,是安全文明处理案件的重要保障。因此,要提高安全意识和制定安全规定,确保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规范开展,最大程度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保证办案质量。

关键词: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问题;应对措施

案件部门所管理的是综合业务,需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做到有效监管,大力保障机制正常运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对流程进行监控,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确保案件质量;发布法律文书与程序性案件的信息,通过公开透明提升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对案件办理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估,为人员甄选或留任提供参考依据;对信息进行立项,与各业务部门通力合作,采用大数据智能辅助系统,推动工作开展;全面掌握数据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分析研究,准确预测趋势,提升案件质量。案件监督管理责任重大,必须保证其工作安全开展。

1 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

1.1安全意识较差

案件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新形势不匹配,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工作人员在进行案件监督时漫不经心,对监督管理工作的细节不够重视,没有将追求高质量完成监督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在案件监督管理过程中,态度存在问题,有的对相关人员呼来喝去、居高临下、口大气粗;有的是无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监督工作敷衍;有的虚浮,抓工作不实,没有深入,掌握都是二手或者三手的情况等。

1.2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

监督管理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制定初步核实、审查案件报告时,没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分配,也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系统,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具体划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记录和时间等具体问题不够重视,监督管理设备设施建立不规范,容易导致安全责任脱管问题。

1.3“走读式”监督管理安全存在隐患

监督管理准备工作不足,没有详细的摸底调查,对相关案件和人员的具体情况掌握不足,如案件细节、人员性格和心理等,工作预案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千人一面,而且浮于表面,点到为止,开展工作针对性及操作性都有待提高。与此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有所欠缺,重核查而不重视疏导,管控措施不到位,回访跟踪不及时,安全问题有所遗漏。

2 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的应对措施

2.1 提升安全意识,高质量完成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明白安全事件和问题就在身边,提高抓实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监督每一个案件都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约束工作和激励工作,做到法律法规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如果监督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相关人员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最好集体研究进行分析,找到最佳的监督方案,问题难以解决时可以暂缓调查,不能为了审查调查而不顾安全风险。案件监督管理应该坚持高质量完成工作的理念,实事求是,开展工作时要稳中求进,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2.2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工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利用信息化与大数据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必然形势。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相关管理部门与时俱进的一种表现,目前各级监察机关非常注重在案件监督管理领域运用信息技术,通过开发系统软件,建设平台,管理线索,监管财务等推进监督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利用所采集的大数据,从而提高监督工作效率,降低管理风险。当然对业务提出明确的需求是开发系统软件的大前提,因为检察业务具备相互“串联”的属性,需要各个业务部门合作。案件监督管理作为内部业务,要发挥自身的牵头作用,冲破数据壁垒,开发应用主导软件,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来辅助工作顺利开展,如对侦监和案件程序进行监控等。

2.3形成系统思维,完善风险检查排查机制

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坚持经常监督、监督经常,做到坚持与深化。根据规范要求,了解监督管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自查和监察,通过检查场所、抽查案卷、建立问题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既能够宏观把控,又能从细节入手,针对安全隐患快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做到安全监管,争取做到相关人员对案件监督管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了然于心,并且有有效的策略应对。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举一反三,对安全事故多发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全面提高监督管理安全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2.4 夯实业务水平,监督管理与安全工作一体推进

虽然当前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仍面临人力物力、模式方案、内外部环境等客观问题,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应该解决政治和本领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要进行调研,在工作过程中也要坚持学习,并对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此形成并提高辩证思维和法纪思维,提升执法和执行政策的水平,夯实业务能力。面对问题应当认真分析,找出线索并深入研究情况,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全面准备。宏观思路要清晰明确,方向重点要找准,任务定位要准确,最佳时机要把握,从而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工作安全。此外,还要通过对案件程序性信息分析,对各个环节进行预测,如标准不一致、案件积压等。对案件处理过程中不规范问题进行提醒和记录,当次数到达一定量要进行预警警告。

2.5 制定业务规范,让案件监督有章可循

案件监督管理要及时发现处理模式不规范之处,以及缺失的相关制度,找到标准不一致之处,从而协同各个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制定业务规范,主动作为,为监督管理人员执法办案提供依据,让工作有章可循。对于重大且敏感案件要提前介入,加大案件监督力度,保障相关人员和财物的安全。

3 结束语

检察监督系统的改革推进对检察部门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其中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在改革过程中,案件监督管理如何调整,准确定位,做好安全工作非常值得关注。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履行监督管理等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从而实现自身最大价值。

参考文献:

  1. 项谷,张菁.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需强化办案内部监督制约[J].中国检察官,2016,(7).35-37.

  2. 张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中国检察官.2019,(3).7-9.doi:10.3969/j.issn.1008-6676.2019.03.002.

  3.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构建和完善检察官办案权监督制约机制的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2018,(10).108-109,114.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49.

作者简介:

姓名 徐先锋

出生年月:196607

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精确到市):安徽省六安市

当前职务: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

当前职称:技师

学历:大专

研究方向:协助配合外来协查案件外调工作及一般性谈话室、留置室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