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慕卿幼儿园 江苏 启东 226200
摘要:幼儿发展评价是指根据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目标,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通过系统地收集、分析、比较幼儿各方面发展的信息和资料,对幼儿的发展状况与水平进行评价判断的活动,是学前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园共育视角下的幼儿发展评价,以幼儿的成长为出发点,充分给幼儿自由、自主的权利,通过适宜的评价方法对幼儿进行有效的评价,进一步实现家园之间的双向互动、有效共融,共促幼儿持续发展。
关键词:家园共育;幼儿;双向;发展评价
前言:对幼儿发展的评价不仅是幼儿教师的责任。教师、家长应以幼儿为媒介建立相互联系、尊重包容、信息共享的评价体系。建立多元主体共享的评价体系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从而构建互惠性的评价伙伴关系。家庭和幼儿园作为幼儿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应在思想上达成共识、行动上保持一致,从而更好地促进幼儿的身心全面发展。
1目前家园共育视角下幼儿发展评价存在的困惑
第一,幼儿园作为评价主体,未能真正落实家园联合评价。《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明确指出:教师需有效运用观察、谈话、家园联系、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客观、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也就是说,一份完整的观察评价报告和一套完整的观察评价工作绝不是由教师一个人就能够完成的,它需要家庭以及幼儿的共同参与。但目前大部分幼儿发展评价以幼儿园为评价主体,片面地认为幼儿在幼儿园内的交往的对象是老师、小朋友,只需要他们的评价即可,未能真正落实家园联合评价。
第二,教师作为幼儿园与家长沟通的纽带,未能积极主动地连接双方。家长是幼儿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陪伴者。在幼儿的评价中,能够提供在幼儿园“看不见”的细微点滴的幼儿成长片段,家长参与到评价中,意味着评价主体的增加,意味着评价场景的拓展,让对幼儿的评价更为全面。当前幼儿园,大多数在学期末为家长提供一张幼儿发展评价量表,缺乏继续引导家长深入理解《指南》和解读幼儿行为的指导。
第三,家长教养态度和教养观念存在偏差,认为“养”是家庭的责任,“育”是教师的责任,家长割断了家庭与学校的有效联结。《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均是学前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持与合作的过程。”但是当前我国对学前儿童发展状况的评价存在一个问题:除了教师以外,其他评价主体在评价过程中的参与度并不高,尤其是家长这一方。大部分家长并不理解评价的理念,而认为对孩子的评价就是“优良中差”之分。家长曲解了评价的真正作用,很容易根据评价的结果给幼儿“贴标签”,而非根据评价的结果来调整自己的家庭教育策略,以便更好地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
2家园共育视角下幼儿发展评价策略
2.1定期家访帮教,助力家园联合评价
定期家访是幼儿园和家庭开展家园共育的重要方式。定期家访可以使教师、家长、幼儿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也能够更好地开展。通过家访,家长可以将幼儿在家庭中的表现和教师进行交流,了解到幼儿在家和在园的情况,并对幼儿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家访还可以了解家长的育儿理念、教育方法及与教师交流时的态度,从而实现家园共育。定期家访可以根据不同年龄段幼儿的发展情况灵活选择家访时间。3~6岁幼儿处于快速发展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可变性。因此,幼儿园可在3~6岁幼儿发展评估标准中增加一个年龄阶段评估,并根据该阶段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法和策略。
2.2立足家长课堂,提高幼儿发展评价实效
立足家长课堂,通过系统的指导课程,可借助专题讲授、媒体推送、实境体验、操作参与等,宣传政策、传授理论、传播经验、提升能力。家长指导课程主要包括观念篇、实践篇、解惑篇三个篇章。如科学幼小衔接、新生入园准备、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幼儿发展评价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而家长是幼儿发展评价工作的参与者、实施者。此外,幼儿园可组织家长进园参观,帮助家长了解孩子们的学习场所和日常生活,并详细介绍每个区域的活动内容、幼儿发展水平和家长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最后,在培训过程中要让家长明确自己需要承担哪些角色,需要配合幼儿园做什么工作。同时,为了使培训效果更佳,幼儿园还应定期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家长对幼儿园培训内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培训内容。
2.3建立家长档案,为幼儿发展评价留痕
在开展幼儿发展评估工作时,需要先建立幼儿家长档案,并将其作为幼儿发展评价的重要依据,这样可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建立家长档案主要是为了保障幼儿在入园前能够了解到幼儿在园生活情况,并且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幼儿园应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制定相应的家长档案,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家长培训计划。在对家长进行培训时,教师应根据幼儿不同年龄段的身心特点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授课,通过各种案例分析和理论讲解等形式,对家长进行系统、全面的指导。如中班教师可以让家长了解到如何激发孩子的兴趣爱好,如何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等;大班教师可以让家长了解到如何科学、有效地促进孩子各方面发展。建立家长档案,可以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幼儿的发展权益。
2.4定期半日开放,建构家园融合的评价机制
幼儿园定期半日开放,一方面,有助于研究家园融合的路径、方式,另一方面,可研究确定家园融合评价的内容指标。通过组织家长进园、进班、进活动现场等,从儿童游戏体验,游戏时间空间设置,师幼关系,儿童学习与发展等方面,对幼儿进行发展评价。家长对幼儿的行为习惯、能力水平、社会交往等进行观察、考量。家园融合评估应形成于幼儿新生入园前,贯穿于幼儿在园的三年,家长根据评价指标自我评估幼儿入园前的发展水平。家长委员会成员、家长志愿者每学期入园一次进行学期发展评价,所有家长在家长开放日对幼儿进行半日跟踪、全面发展评价。
2.5家园教育共育,提升教师和家长的评价能力
开展家园共育,幼儿园教师和家长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帮助幼儿健康成长。首先,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家园共育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掌握《指南》中的相关内容,并灵活运用到幼儿园日常教学中;其次,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幼儿在不同阶段的发展情况,掌握幼儿在不同阶段的特点;再次,教师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最后,邀请专家入园,参与教师与家长的教育共研活动中,提供专业指导,通过家园教育共研共同探索幼儿发展评价策略,提升教师与家长的评价能力。以上策略能够进一步实现家园之间双向互动、有效共融,将家园共育与幼儿发展评价相结合,共促幼儿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培养幼儿多元能力,全人发展;提升教师评价能力,支持个性化发展;转变家长共育方式,实现有效、持续地沟通。
3结语
幼儿园和家庭是幼儿成长发展的重要场所,因此家园共育在幼儿发展过程中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家园共育视角下幼儿发展评价的探讨,可明确幼儿园和家庭在幼儿发展过程中的职责与义务,并为其提供更多支持,帮助其实现更好地发展。家园共育视角下的幼儿发展评价以幼儿的成长为出发点,充分给幼儿自由、自主的权利,通过适宜的评价方法对幼儿进行有效的评价,真正做到眼里有孩子,心中有目标,看见孩子的行为,读懂孩子的需求,支持孩子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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