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崤函电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近年来,我国企业进行不断改革,尤其在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这样总结和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这表示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这也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工作重心,而在新的发展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也进入了新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若想继续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稳定发展,应思考如何才能真正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深度融合;探析
引言
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必须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着眼责任全链条,完善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的双重领导体制。抓住“管业务”这个要害,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丰富完善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有效举措,以上带下推动全系统提高履职质量。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目标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目标是通过监督保证国有企业能够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目标是从维护国有企业自身利益出发的,所以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应该从维护国有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并促进国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保证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来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引导,其次就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员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最后就是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以上三点来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仅能够确保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还能使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职尽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国有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2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境
2.1纪检监察机构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部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素养较为缺乏。一是人员配置偏少,独立性较差,部分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不少党建、工会、宣传等职责;二是大多数国有企业内部并没有设立相应的纪检监察专门场所、设施,需要与驻地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三是授权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调查手段有限,仅通过参会、检查、约谈、建议等方式,难以发挥有效监督。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而言,部分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工作理念僵化,程序意识、纪法意识、证据意识较为不足。
2.2纪律宣传教育开展不充分
纪律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一环,但是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纪律宣传教育开展不充分的问题。首先,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纪律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导致国有企业职工对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了解和认识。同时,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纪律宣传教育方面缺乏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不能有效吸引职工的关注和参与,导致纪律宣传教育工作成效不佳。其次,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纪律宣传教育方面缺乏细致入微的态度,如宣传内容不够深入、细致、具体,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不能全面覆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部需求。
2.3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偏低。
纪检监察干部要想成为维护党纪中坚力量的干部,就必须要有优秀的政治素养,还要有好的业务能力,并在平时的学习当中不断地丰富自我,坚定信念和信心,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监督执纪和问责能力,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展开奠定扎实的基础。但就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而言,总体业务素质不高,部分纪检岗位还具有安排照顾性质。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执纪经验不到位,不能切实为维护党章权威,监督党的路线,政策和方针执行,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甚至一些纪检监察人员应对能力不强,不能够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一些人心存芥蒂,老好人想法作祟,上级怕监督,本级不愿监督,下级也不愿。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深度融合对策
3.1建立监察机关纵向派驻监督制度
建立国有企业监察的纵向派驻制度,有助于推动监察派驻监督的深层次覆盖。现行监察派驻制度只预设了横向派驻,并没有预设纵向派驻,客观上造成监察管辖漏洞和监察对象遗漏。增设监察监督的纵向派驻,有助于纪检监察监督“宽到边、深到底”目标的实现,增强派驻监督效能。其优势包含以下方面:一是可以将跨行政区、多层级经营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多家下属企业的管理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弥补国有企业监察对象的遗漏;二是与所属纪检机关合署办公,实现监察监督的深层次覆盖,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三是强化监督的独立性,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四是提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管理环境。
3.2健全监督体系和制度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依赖于健全的监督体系能否得到贯彻和有效实施,要求国有企业必须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并在现有监督运行体系中不断创新,主动协同职能监管部门,着力打造齐抓共管大监督格局系统。对涉及到人、财、物这些极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建立相关监督控制机制,切实控制好权力运行过程中将廉洁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适时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配套制度,使之始终符合中央最新党内法规,做到制度管理有的放矢,使纪检监察工作依法受到监督。
3.3明确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切入点
第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要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和职能,在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各项工作中抓好风险防控,从而促进新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的优化。第二是以强有力的手段为基础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其中包含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发生的重大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个人、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彻底和执行不到位的人员。同时,企业内所有人员都有义务配合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从而让纪检监察工作能够更好地纠正错误。第三是明确纪检监察人员的职责划分,规范权力运行,禁止出现越权管理的情况,从而将纪检监察人员的作用充分发挥。
3.4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工作作风
想要科学、高效地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工作作风。首先,应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加强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其次,应该注重培训和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其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强化其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其工作主动性,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结语
在国有企业的日常管理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在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要想实现更好的发展目标,就要发挥出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国有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形象,进而才能保证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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