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正式颁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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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车船税法共十三条,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法律规定,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