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取向的分离与融合:客户名单侵权构成的司法选择——基于客户名单既有规定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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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日益紧密,我国客户名单侵权案件的发案率开始逐年上升。考虑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融合,在司法实践中需重视如下几个问题:对客户名单商业秘密属性的认定,必须在排除客户自愿交易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商业秘密三性的基本原则;在客户名单侵权行为成立的判断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需要注意这类案件的特殊性,坚持一般法律规则和特殊酌情处理相结合,准确理解并把握接触加近似原则;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则应兼顾立法目的和法律的价值取向,避免因过度保护而伤害市场自由竞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理论建设》 2012年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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