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参与社会管理背景下民事审前程序的二元性价值改造——基于正义两面性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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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民事审前程序较为单一地强调其诉讼前准备的价值,而忽略了其直接解决纠纷的价值。对民事审前程序进行二元性价值改造是中国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必经之路,而这一改革的前提是解决法院与社会管理之间的关系。司法权的历史变迁、正义的“两面性”与域外实践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证明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也为民事审前程序的二元性价值改造提供了理论基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发展》 2012年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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