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制下政府作用的合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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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强化政府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化解“入园难,入园贵”的根本保障。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而多元供给是实现公共服务供需平衡的必然选择。具体而言,现阶段政府在学前教育领域的责任范围应包括制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公共财政支持、准入和退出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五个方面。同时,政府在发挥作用时必须把握好政府与市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作用边界,以求实现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2012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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