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民政职责 争当社会建设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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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把加强社会建设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民政责任重大。民政部门应按照"突出一个主题、统筹两个方面、服务三大目标、抓好四项重点"的总体思路,积极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争当社会建设的"排头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民政》 2013年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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