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METS管辖权的海洋扩张与限制及中国应对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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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颁布(2008年航空碳排放交易指令》将国际航空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随后,欧盟一直积极筹划将国际海运也纳入到该体系中。但由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性等特点,欧盟此举将可能产生一定的域外效果。然而,无论从国际习惯法,还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角度看,其域外管辖的效力均应受到质疑。中国作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国和航运大国,也应未雨绸缪,积极从法律、政治、外交等途径寻求应对之策,防范于未然。
作者 胡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3年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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