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立新闻采编人员不良行为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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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闻记者证为境内记者采访唯一合法证件,严禁持新闻单位制作的工作证等证件从事采访活动,严禁新闻单位为非采编人员、兼职人员申办新闻记者证。此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设立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欢迎群众举报或提供线索。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记者摇篮》 2013年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