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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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抚顺市齐飞问:我是事业单位的职工。2007年9月16日,下班后,我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前面一骑自行车的女士突然改道。在紧急避险中,我的摩托车摔倒,致使我小腿骨折。到医院进行治疗,共花医疗费约6000元。听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应按工伤对待。请问,国家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我可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 永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工人》 2008年6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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