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思维培养与民法教学模式改革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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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培养学生的民法思维是民法学课程的教学任务之一,民法作为万法之法其在包含众多法律思维模式精髓的同时也是法理学基本概念发源之处。本科民法学教学工作应在传授静态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运用民法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学生民法思维的培养在法学本科教学阶段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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