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业协会监管之沿革及其法治化——基于“官办”、“民办”之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我国行业协会的监管经历了“弱”、“无”、“强”和“平衡”的监管力度变化过程。对于“官办”行业协会授予其被立行政法人;对于“民办”行业协会,施行登记备案制代替登记许可制,而那些未登记的行业协会则不以“非法组织”相对待。
作者 尤乐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