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问题的缘起自1980年以来,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趋增,于2000年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①,为顺应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应运而生。此项立法举措虽弥补了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空白,与国际人权保障新理念接轨~②,最大限度彰显了老年人的自我决定权,大大缩短了我国成年监护同其他先进国家监护立法变革的距离,但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制度理念落后,怠于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义务,二是制度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