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他在工作时间受伤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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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朱某(化名),男,1968年生,系西部某省务工人员。2007年开始,朱某进入美丽钢铁公司(化名)工作,从事钢材吊装工作,其工作、居住均在美丽公司七号仓库内。2010年12月17日,朱某在美丽公司七号仓库内被堆放的钢管砸伤左脚。同泰市大爱医院2011年2月2日出院记录诊断其左足损伤。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芳草:潮》 2016年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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