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区、大姓与云南土司制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土司制度区域的形成和变化受政区功能划分的影响,大姓在土司制度中有重要地位.随着中原王朝对西南控制的加强,云南从西南夷地区发展成为与内地一致的省份.但云南内部发展不平衡,南诏大理国时期的区划已有所体现,并形成圈层政区结构.这一政区结构被元明清云南政区区划继承,并形成土司制度区域.元明清时土官的来源是该区域历史上的汉、夷大姓后裔,或在当时有一定影响力的汉族移民.对土官的任用,延续了蜀汉时南中大姓治理南中的方式.明清逐渐加强对土官的管理和考核,逐步改土归流,使云南腹地以及川滇黔交界区域实行流官统治,只在境内西南边境有土司区域,作为云南腹地的藩篱和保障.
作者 罗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