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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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Q江西省肖某:我借给朋友3万元,并签有借条,朋友在借条上约定了如果未按期还款,就赔偿我精神损失费1万元.现在借款到期半年了,朋友分文未还.请问我能到法院起诉要求朋友返还本金3万元和精神损失费1万元吗?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方圆》 2016年13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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