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未来仍有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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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2014年6月,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了反向抵押保险试点,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以房养老”两年试点期已满,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6年8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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