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阶段财会专业教学问题初探——以四川工商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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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营改增”阶段,营业税从此退出我国历史舞台。伴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应在本科独立院校《税法》、《税务会计》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中做好“营改增”相关知识的衔接,使学生更加深刻理解我国实行“营改增”的深远意义,掌握“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相关计算,作为税法以及税务会计等学科的专业教师,则必须调整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的重难点,保证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培养更适应未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作者 虎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