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神、妙、能、逸”在唐代画评中的应用及对后世的影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神、妙、能、逸”是唐代画评中提出的四个品第,是继“六法”后品评绘画的又一大法。自唐代始,传统绘画在画论中开始有了明晰的高下之别,使观者能一目了然。“神、妙、能、逸”的提出开蒙了后世评画论画的心法和规范,自唐至今仍被视为论画祖法,尽管现在的画界论评已脉象万千,但皆不出祖法之左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美术研究》 2017年3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