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史(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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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花下不宜焚香,犹茶中不宜置果也。夫茶有真味,非甘苦也;花有真香,非烟燎也。味夺香损,俗子之过。且香气燥烈,一被其毒,旋即枯萎,故香为花之剑刃。棒香合香,尤不可用,以中有麝脐故也。昔韩熙载谓木樨宜龙脑,酴醾宜沉水,兰宜四绝,含笑宜麝,薝卜宜檀。此无异笋中夹肉,官疱排当所为,非雅士事也。至若烛气煤烟,皆能杀花,速宜摒去。谓之花祟,不亦宜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作文新天地:初中版》 2017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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