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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海南省人大案件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前不久,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办理申诉、控告案件实施细则,使案件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转办、督办程序,严格规定统一出口,凡是省人大受理的申诉、控告案件需要监督的,建议由监督室统一办理;二是对受理申诉、控告案件经认真审查,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该转办的转办,该调查的调查,该息诉的息诉,该提请主任会议的及时提请;三是对办理案件情况实行每月统计、季度分析制度,对重大案件坚持集体研究制度,必要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四是严格办案纪律,保守办案秘密,不得随意表态下结论。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吉林人大》 1999年1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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