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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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征收后,亳州市地税局及时健全了组织,不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坚持税费并重,大力组织收入,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征收工作的逐步深入,也遇到一些问题,给征收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一、问题(一)执法刚性不强。在社保费征收过程中,地税部门会时常遇到个别参保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纳或拒不缴纳应纳费额,对此,地税部门还不能像征收税款那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给征收工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科技》 2002年3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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