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代云南的公件银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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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康雍之际云南公件银两制度的创造与推行是清代财税改革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公件银两制度由云南巡抚杨名时于康熙六十年正月起首先在云南府昆明县推行,以后逐步向周边州县推广,至雍正二年七月,已在云南省除边远土司区之外的所有州县施行,至雍正六年六月鄂尔泰再次酌定后,云南公件银两制度化基本完成.公件银两征收后用于云南官吏养廉和地方公用经费支出.公件银两制度化实现后,作为一项重要的地方经费征收制度,一直推行到清末.公件银两的制度化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为雍正朝实行耗羡归公等一系列财税改革和吏治整顿提供了某些启示和经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史论丛》 2018年1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