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盛京刑部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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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军入关后,盛京地区发生巨变,即由国家体制向陪都体制转变,由一元化八旗制社会向二元制旗民分治社会转变。政局动荡,社会纷乱,区域治理危机严重。为应对危局,隆重陪都,清廷在辽东将军吴库立的建议下设立盛京刑部。盛京刑部创建之初,机构职官、职能初具。随着盛京地区和东北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清政府对该部职官和职能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职官上,各级属员趋于添增,部员身份趋于多元;职能上,所理事务日繁,形成了统理盛京区域旗人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边外蒙古狱讼案件以及私刨、私贩等经济类案件的局面。至乾隆中后期,职官系统和办案规制渐成定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边疆民族研究》 2015年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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