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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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众所周知,中国现有的被称为平面耦合式四要件体系的(狭义)犯罪论体系(即犯罪成立条件),来源于苏联。1949年10月,在亚洲的东方耸立起了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崭新的国家,这就是社会主义中国。为了标志新中国与以往社会的本质不同,中国的决策者决定抛弃旧中国的所谓"六法全书",与以往的法律传统决裂,业已在民国时期初步成型的具有大陆法系特色的刑法理论完全被推翻,一头倒向苏联老大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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