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的平衡——以厦门“汽油实名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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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代社会,行政公权力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更有利于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公权力的强制力如果运用不好,也会对公民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为加强对行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指明了方向。行政公权力对私权的侵害已然成为阻碍我国法制建设的顽疾,必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和相关制度的建设,为行政公权力的合法行使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撑,实现行政公权力和公民私权的平衡发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疆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A04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3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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