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教学的模式选择——法律诊所式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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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不能脱离实际而进行孤立的理论研究,而“诊所式”法律教育依托法律诊所,采用互动式推进教学,将法律实践融入学生理论学习之中,增强学生全面综合素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将对21世纪高校法学教育的体制、观念,培养法学人才的模式、手段起到重大影响。
作者 陈 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制与经济(上)》 2010年6月(上)
出版日期 2010年11月0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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