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法律地位之立法思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摘要】我国现行《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回避了是否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问题。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显现,本文从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事实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论述了将事实婚姻纳入法律调整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关键词】事实婚姻法律地位立法思考一、问题的提出从建国到现在,我国相继的两部《婚姻法》不仅都明确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作为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同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结婚必须采取登记形式,但是由于旧式风俗习惯的影响,我国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举行婚礼即取得社会承认的习俗,致使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的存在。随着婚姻家庭多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有关事实婚姻的法律问题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关乎事实婚姻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和财产关系及子女关系的法律问题,更是亟待立法解决。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回避了是否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问题。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也逐渐的显现出来,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摆在了立法者的面前。司法实例中,很多男女的两性结合脱离了国家的指导和监督,影响了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对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保护,带来了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因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制与经济(上)》 2011年11月
出版日期 2011年09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