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私权保护立法评价及立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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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公众对网络的深度依赖,网络隐私权的脆弱性愈加显现,个人隐私在网络环境下遭受侵害凸显我国现行法律对隐私权保护之不足。本文在考察隐私权基础上评价当前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现状,比较国外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几种模式,认为完善我国相关立法并最终建立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体系才是应对形势发展之策略。【关键词】隐私权网络隐私权立法一、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Warren和Brandeis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隐私权》一文,首创隐私权理论,他们将隐私定义为“生活的权利”和“独处的权利”。①并在该文中指出:在任何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有被赋予决定自己所有的事情不公之于众的权利,都有不受他人干涉搅扰的权利,并认为保护个人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或情感的产物即是隐私权的价值。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制与经济(上)》 2012年3月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2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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