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政诉讼质证的缺陷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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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质证是行政诉讼庭审的重要环节,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诉讼证据制度若干规定》对质证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零散的规定,但是对于质证的模式、主体、程序等问题并未予以明确。从质证的基本原则、模式、主体、对象、内容、程序这几个方面来思考,从而构建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质证制度。
作者 包丽
出处 《时代报告:学术版》 2012年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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