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法和意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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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进入21世纪的网络世界中,法律的惩罚性遇到了现实中没有的困境.2003年,澳大利亚颁布了一项新法规--,它涉及所有电子通信领域,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彩信、即时通信以及传真等.如果发送方寄出的电子信息没有明确的地址,或者故意隐瞒真实地址,即被视为"垃圾信息",每日最高罚金可达110万澳元,相当于80万美元.专家指出,此处罚条款比美国同类法律制定的还为严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信息化》 2005年3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