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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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人类对生态环境的损害是致命的,我们周身环境如果遭到破坏,自身将恢复的非常慢长,一些是永久性的伤害,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共融。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人类的发展需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我国本着全面建成小康生活的基础,在于我们所存活的生态环境的长久性,生态环境拥有自身周期,面对不合法的损害,强制性法律赔偿制度是必要的、是迫在眉睫的。
出处 《基层建设》 2018年25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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