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工伤保险条例》从颁布实施至今,围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我国社会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条例》中的很多规定,特别是关于“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许多弊端。集中体现为48小时的起算时间、抢救成功如何处理、抢救超过48小时能否认定为工伤等问题的不明确。为此,须从明确界定48小孩的起算时间、确立死亡的具体标准、增加实质认定标准、补充关于“超时”抢救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这四个方面进行完善。
出版日期
2019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