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分裂症患者与肌酸激酶及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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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通过实践研究讨论精神分裂症患者与肌酸激酶及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关系。方法统计本院于2014年9月到2015年9月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共76例,分为观察组;并同时随机选择本院的76名健康体检者作为对照组,对照组健康体检者不采取药物治疗,观察组精神分类症患者服用药物和采取治疗方法,观察组在入院次日和治疗后的2、4周时进行肌酸激酶及肌酸激酶同工酶的检测,对照组在入院次日和2、4周时定期进行抽血并送检,对比两组的肌酸激酶即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变化。结果对照组76例健康体检者的肌酸激酶在入院次日和第2、4周后的指标分别为(153.78±68.13)、(154.12±67.35)、(153.97±68.01),肌酸激酶同工酶指标分别为(19.57±7.23)、(19.07±7.83)、(20.46±7.02);观察组76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肌酸激酶分别为(991.48±675.34)、(367.12±118.63)、(159.45±667.49),肌酸激酶同工酶指标为(75.67±76.08)、(31.25±16.52)、(15.78±8.56)。经卡方t检验两组肌酸激酶及肌酸激酶同工酶在入院次日和第二周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第4周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肌酸激酶及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增高与精神分类症患者病情有明显关系,可以视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的生物学指标之一。
机构地区 沈敏初
出处 《医药前沿》 2016年3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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