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可达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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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月1日起,上海个人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到20万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个人补充公积金管理购房贷款金额将由先前的最高3万调整到1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金额仍为10万元不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住房保障》 2005年2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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