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开展县区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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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基层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耗材在政府采购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政府采购法》规定了五种法定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由于基层财力不足,无法编制完备的政府采购预算,造成这些办公自动化设备临时小额采购较多,达不到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的标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共支出与采购》 2005年9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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