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打探消息被抓获能否以自首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案情介绍:2005年3月31日22时许,苏某某、熊某某、周某三男子到被告人明某经营的“红尘美容厅”,要求明某介绍卖淫女进行嫖宿,明同意后双方议定一人“包夜”给嫖资人民币200元,明从每位卖淫女的“包夜”费200元中抽取50元介绍费。后被告人明某当即收取苏某某给付的三人嫖宿费600元,并将“红尘美容厅”的卖淫女李某、沈某(化名刘丹)、李某介绍给了苏某某等三人。随后苏某某等三人将李某、沈某、李某带到“金凤山大酒店”207房间内“包夜”嫖宿。当晚经群众举报,苏某某等6人被公安民警抓获。
作者 王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与监督》 2006年8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