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情感在外形式中的凝聚——摘自《艺术变相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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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艺创造的独特性,不仅在于以形象表现生活,而且在于以形象传达审美体验。所谓以形象传达审美体验,就是作者用审美的眼光观察生活,并赋之于价值属性,对它做出思想感情的评价,然后按照美的规律把它物化为艺术表现形象,使人们也能够感知和体验。审美体验是只有人类才具有的一种高级的情感体验。艺术表现形象作为审美体验的载体,必然像列夫·托尔斯泰所说的那样,成为生动的感情力量的负荷者。苏珊·朗格也从符号学美学的角度指出,艺术就是将人类情感转变为可见或可听形式的一种符号手段。作家艺术家们的创作经验表明:“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所谓艺术表现,最重要的就是把内在的情感意蕴高度凝聚在形象表现的外部形式之中。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思维科学通讯》 2006年4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