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运用实务案例分析(八)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三)新准则国际比较3.关于存货转换成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后其人账价值的确定问题,新准则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相一致。按照IAS40的有关规定,“在主体采用成本模式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自用房地产和存货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应改变所转换房地产的账面金额,也不应改变该项房地产计量或披露的成本;如果将公允价值汁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成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进行后续处理的房地产的推定成本,应是其用途改变之日的公允价值;如果将一项自用房地产转换成一项按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主体应在用途改变之日,对该项房地产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中价值重估相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业会计:下半月》 2006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