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的绘画性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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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摄影与绘画,都属造型艺术范畴。艺术,有相通之处,一般认为,这种相通,就是心灵追求和精神属性的相通,即审美——审艺境界的相通。艺术表现和最终效果上引发人的心灵共鸣和震撼,是他们的共通之处。绘画用画笔,摄影靠相机,这是它们永远不会混同之处。从这一意义上说,拘泥和恪守所谓“属性”,就显示了心胸和视野的相对逼仄。
作者 郁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文艺理论与批评》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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