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采国营矿山资源问题的探讨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我国现有各类国营矿山企业,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工业原料的保障作用。《矿产资源法》对国营矿山的法律地位作了十分明确的原则性规定:“国营矿山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营矿山企业的巩固和发展。”但多年来地方群众采矿势力不断地侵袭国营矿山资源,造成严重的干扰和破坏。此现象不仅屡禁不止而且是愈演愈烈。为何有法不能治理,如何维护国营矿山的主体地位,使其正常生产,已引起社会的关注。积极寻求有效的对策,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是一个急需探讨的课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西冶金》 1996年4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