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78年公证制度恢复重建以来,随着公证业务的迅速发展,长春市公证处在办证活动中直接形成了大量的公证档案。近几年公证案件成倍增长,至1993年,存档7万余证,4万余卷。这些档案是公证机关活动的历史记录,也是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真实记载。妥善保管和充分利用这些档案,对于开展好公证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仅就1993年长春市公证处现存公证档案的效果,略谈公证档案的作用。一、公证档案为公证建设服务1993年,长春市公证处存档
出版日期
199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