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公安消防支队:实行督导制和问责制切实推进“三个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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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是2009年广东全省消防监督工作的重头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消防总队在全省第一次消防监督工作例会上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河源支队高度重视,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过实行督导制和问责制,不断推进“三个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09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9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