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教学中提升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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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培养和提高法科学生的思辨能力、书写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潜移默化的引导学生走学术道路,刑法学教学整个环节中贯穿“以教促学”“教学相长”的思想,教学中严格遵循“教师教为主导、学生学为主体”的教学规律,并在实际教学中注重教师指导下的带着任务的课前预习和带着作业的课后复习,课堂教学以启发式引导型教学为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