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对话会——从“一纸协议”到恢复、治疗、协商并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少年刑事司法改革应当服从刑事审判工作全局,也要充分体现少年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和专门性。所以,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过程中,应当秉承未成年人“优先保护、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建立并利用未成年当事人面对面和解对话会这一模式,在积极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的同时,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彻底回归社会,实现未成年人刑事和解的目的和价值。
作者 谢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1年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